2014-11-10
一年一度的网购大集“双十一”已经进入倒计时,剁手党们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在享受网购便利快捷的同时,也会因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而烦恼。本期,智库律师向大家介绍剁手党应如何维护自己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
Tip 1:买完后悔怎么办?
买完后悔是剁手党的永远的痛,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的,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Tip 2:权益受损找不到卖家怎么办?
但凡维权,必先确定侵权责任主体。网络销售中,卖家当然是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但如果卖家未在网络上公布或告知其真实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则维权行动可能就此搁浅。现在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Tip 3:遇到骗子怎么办?
网购最怕被欺诈,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那么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