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调整薪酬指导

2020-02-20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本文就企业如何通过与员工集体协商,合法调整薪酬福利制度,寻求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员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提供指导意见。

一、集体协商的事项范围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结合目前的疫情形势,总结双方可就如下内容进行协商:

1.企业为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的措施(如安全防护措施等);

2.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岗员工的劳动关系处理;

3.受疫情影响企业因经营困难停工停产期间员工的劳动关系处理;

4.因受疫情影响企业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工时制度、调整薪酬福利、社保缴纳、工资支付方式、年休假和福利假及其他各类假的使用、劳动安全与卫生及特殊员工权益保护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措施;

5.因受疫情影响企业需要开展灵活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处理;

6.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二、集体协商的原则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条及《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均规定了集体协商的原则,即合法、平等、公平、诚信和互利合作的原则。

三、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员工代表: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员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员工同意。员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员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如工会劳动关系指导员、社会律师、上级工会干部、企业组织代表等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四、集体协商应采用何种形式?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仍不乐观,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建议双方尽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集体协商。

五、集体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

集体合同期限为1至3年。协商一致内容的适用期限,应当根据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期及企业受此影响的期间,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期限,建议不应超过一年。

六、协商一致的协议如何通过?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应通过电子邮件、内部OA、微信群组等互联网传输方式提交员工代表或者全体员工讨论并听取建议。员工代表或者全体员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员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全体员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合法后生效。同时,应做好相应凭证保存或记录。

七、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根据《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规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八、上级工会可以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

企业未建立工会,各级总工会对用人单位工会和员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依法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根据员工的要求,可以选派工作人员作为员工方协商代表或者顾问参与集体协商,帮助员工方签订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