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国务院今年3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意见》一共分为九个部分,分别为目标和基本原则、审批制度、金融、财税、土地管理和职工安置、产业政策引导、服务与管理、健全体制机制和组织实施。
第一,在审批程序方面,《意见》取消下放了部分审批事项,并简化了变更手续等方面的审批程序;
第二,在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积极稳妥开展贷款业务;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多种支付方式,并且对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允许不实施全面邀约收购制度且可实行股份协商定价;
第三,在财税政策方面,《意见》扩大了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
同时,《意见》还在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促进中介服务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完善,以及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下一步出台各项配套措施奠定了基础。国务院出台企业兼并重组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