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6
明星频频涉毒,律师剖析案涉毒品及罪名
近日,一系列明星吸毒案抢占各大媒体,从歌手李代沫,到导演张元、编剧宁财神,再到演员张默、柯震东、房祖名,网民调侃此为“监狱风云”,一幕禁毒大戏。
诸明星涉及的毒品有两种,大麻和冰毒(甲基苯丙胺),均属于《禁毒法》规定的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时,也属于《刑法》明确规定的毒品种类。
大麻,作为一种古老的致幻性药品,有千年的种植历史。因其具有成瘾性和一定的精神依赖性潜力而被我国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毒品。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油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大麻脂2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以上不满150千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上述重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克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非法持有上述重量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出现于1888年,是由日本人长井长义合成。1962年冰毒首次作为一种违法毒品,被旧金山的摩托车黑帮制造出来。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将面临最高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同时,《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房祖名容留柯震东和宋某某在住宅内吸食毒品、张默容留他人在住所处吸食毒品,涉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将面临最高3年有期徒刑。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