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将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助推器

2015-01-15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简称,具体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为什么要大力推广PPP模式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运行效率低、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长期以来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重一直达不到合理的水平。为应对如上问题,国务院于2014年9月2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其中指出推广使用政府与市场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市场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就PPP模式主要适用的项目范围、操作模式以及规范范围等内容出具了细化规定。根据该指导意见,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而且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PPP具体有哪些运作模式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PPP模式的具体应用也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
    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
    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PPP模式所涉及的合同类型
    PPP模式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根据具体不同的项目操作方式,合同类型可以为特许经营权合同、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等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风险分担、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内容。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正是以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在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大部分的工作,后期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部分补贴”和“政府付费”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由于PPP模式的执行,完全围绕着政府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合同开展,这也是发改委急速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文本的原因,通过细化完善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同时也要求,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企业必须有契约精神,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事,才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PPP模式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着重大的影响,通过政府与公司合作的形式,吸引市场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宽了项目的融资渠道,弥补了政府财政投入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巨大差距。而且PPP模式还解决了体制和机制的问题,有利于理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还会调动政府与企业两方的积极性,使各方均能发挥最大价值,实现共赢,能够更好、更有效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